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 16 起交通事故,车辆都被送往遵义市播州区的同一家保养场修理。这看似正常实则大有猫腻:老板人为制造事故以达到骗保目的!经汇川区法院审理,老板因保险诈骗罪被判刑 3 年,该案的另 9 名同伙也分别被判刑。
今年 2 月,汇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诈骗案,该案的 10 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据指控,被告人朱世华系播州区石板镇人,他与弟弟朱世才在播州区经营一家汽车保养场。
2018 年秋,朱世才的姐姐因无证驾驶撞了其他车辆,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为了获得保险赔偿,朱世才报案称是自己驾驶车辆,要求保险公司出现场。
保险公司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予以理赔。这辆本该自掏腰包修理的车由保险公司赔付 4000 余元修理完毕。
" 骗保成功后,兄弟二人为了保养场有生意可做,决定人为制造事故骗保。"3 月 14 日,汇川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勇接受采访时说。
法院审理查明,从 2020 年开始,朱世华与朋友邓永良、罗小波、陈福喜等 9 人联系、串通,开始频频制造交通事故。为避开监控,他们还专门选择乡镇公路作案。
汇川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去年 7 月 6 日,他们接到保险公司报警后,展开侦查,警方发现所有事故车辆送到播州区朱世华的保养场,于是沿着这条线索,将朱世华等 10 人抓获。
2 月 13 日,汇川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被告人朱世华提出,自己系初犯,积极认罪悔罪、退赃,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法院查明,朱世华等被告人共计实施保险诈骗 16 起,从中获利 20 余万元,其行为均构成保险诈骗罪。经审理,法院判处朱世华 3 年有期徒刑,并处 3 万元罚金;判处朱世才两年有期徒刑,并处 2 万元罚金;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刑两年有期徒刑至缓刑,并处 2 万元至 1 万元罚金。
宣判后,各被告人未提起上诉,3 月 2 日,该判决生效。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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