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静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将失业补助金审理期限延长到 3 月 31 日。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期限马上就到了,凡是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未就业、从单位离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请在 3 月 31 日前尽快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已经申领成功但是尚未收到失业补助金的、通过手机申领过程中一直提示正在审核中的,请在 3 月 31 日前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失业补助金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申领:
(一)微信关注 " 河北人社 " 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 " 人社服务 " — " 河北人社 APP 下载 ",下载安装完毕后,手机屏幕上点击 " 河北人社 " 图标,输入身份证号后刷脸登录,点服务—社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核对完信息提交即可。
(二)微信搜索 " 石家庄人社 " 小程序,点击 " 请登录 " —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三)支付宝搜索 " 石家庄人社 " 生活号,点击 " 请登录 " —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四)下载 " 石家庄人社 " 手机 APP,本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刷脸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 766 元 / 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 776 元 / 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友情提示:申领成功后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以便失业补助金能正常发放到银行卡。
编辑:力洪
责编:杨帆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