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3-15
甘肃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指出,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措施》提出,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规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覆盖面,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 " 三农 " 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1%,对单户担保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 " 三农 " 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1.5%。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扩大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范围,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给予 3 — 15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措施》指出,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 100%。对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期限为 6 个月。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措施》要求,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承租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园区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可给予租金减免支持,减免额度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 6 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并确保落实到实际经营者。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措施》明确,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 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90% 返还。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 年 5 月 1 日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措施》指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主管预算单位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措施》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韩彤

相关标签

增值税 中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 就业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