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1 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示,拟注销甘肃昶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天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海博陆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3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被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可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述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编辑丨安周霜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3 月 21 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示,拟注销甘肃昶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天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海博陆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3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证书。被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若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可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述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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