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 邓雯婷)本以为《人世间》追完了,就没什么可以追的剧了,没想到又杀出一部《心居》。" 国民媳妇 " 海清演技一流,这次在《心居》中饰演外来媳妇冯晓琴。在丈夫顾磊死后,冯晓琴状告邻居,并向邻居索赔 1 元钱。她认为邻居如果不在楼道里摆放玻璃,丈夫就不会死亡。那么在现实中,1 元钱官司值得打吗?
热议
海清新剧中状告杀夫凶手索赔 1 元
在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心居》中,这样一个情节被网友们热议。由海清饰演的冯晓琴,是一名外来媳妇。她的老公顾磊,在追离家出走的冯晓琴途中意外身亡。冯晓琴打算起诉楼下邻居,理由是楼道是公共区域,邻居居然在那里放了一整块玻璃。" 死人他们有责任。" 她说得斩钉截铁。
而由童瑶饰演的姑姐顾清俞,则是小人之心,觉得冯晓琴是想要赔偿,讹邻居的钱。没想到开庭时,冯晓琴的赔偿条件是 1 元钱,并要求对方当庭道歉。庭审结束后,邻居觉得不好意思,另外掏了几万块钱托人带给冯晓琴,冯晓琴也拒绝了。
冯晓琴坚持要告邻居,而且只是索赔 1 元钱。电视剧播出后,这个内容引来了网友们的热议。" 心疼冯晓琴,只是想要一个公正的道歉 "" 心疼,钱在公正的道歉面前根本不算什么,人活一口气 "" 虽然震惊,但又确实是冯晓琴能做出来的事情,逝去的人不能复活,要的只是个道歉而已 "…… 网友们在心疼冯晓琴的处境之时,也有好奇的网友提出,"1 元钱官司值得打吗?现实中,真的也有 1 元钱官司吗?"
案例
在群里被 " 人肉 ",南京大妈索赔 1 元钱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生活中还真的有 1 元钱官司。虽然这些案件本身并不是大案要案,但是意义却不小。
家住南京的张大妈年过 6 旬,原本过着平静的小日子,没想到和一个邻居的纠纷,导致自己的信息被 " 人肉 ",甚至遭遇不少人的言语攻击。原来,张大妈和李某都是栖霞区某小区的业主。李某是小区新一届业委会候选人,而张大妈与李某曾因小区业委会报名、公共维修基金账目等问题,在业主微信群中发生过争执。
李某拍摄了张大妈的住址照片,并连续两天将包含有张大妈家庭具体门牌信息的照片,发布在该小区总人数逾千人的 5 个业主微信群,并在微信群中点名张大妈及其家人,还发表了不少不当言论。在李某发布这些信息后,随即引发了多名业主对张大妈和她家人的指责和谩骂。张大妈因无法忍受群内的指责谩骂,于是退出小区业主微信群聊。
2020 年 8 月 14 日,张大妈以李某侵犯其隐私权、名誉权为由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中,张大妈表示多名业主受李某言论影响对自己发表了众多不当言论,实施网络暴力,对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要求判令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 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私自拍摄了包含原告具体家庭住址信息的照片并发布在了小区多个微信群内,同时指明了原告以及家庭成员的真实姓名,此种擅自公开他人家庭住址信息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张大妈隐私权的侵犯。此外,案涉纠纷系由原、被告所在小区业委会筹备成立等问题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本无私人恩怨,双方热心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理应得到赞扬,但在意见的表达上原、被告均应保持冷静克制。李某在并无切实证据的情况下,发布不当言论,进而引发了小区业主对张大妈的指责和谩骂,侵犯了张大妈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该小区 5 个业主微信群向原告张大妈公开发布道歉函,且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另应向原告张大妈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1 元。
意义
1 元钱官司彰显公民人格权无价
张大妈案件的承办法官林志栋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受侵权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造成相应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在本案中原告象征性提出了 1 元钱的赔偿金额,从成本的角度实际上并不足以弥补因提起诉讼导致的时间和经济成本,1 元钱的赔偿金额,更多是为了表达坚决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态度。
2021 年 3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在公布一批大案的同时,也披露了一件标的仅有 1 元钱的 " 微小案 " ——审理泄露涉疫进口冻虾的万名消费者信息案,引发大众关注。
作为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报告中提及这起案件时,表达了鲜明的立场:禁止滥用权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这是一条判断是与非的红线,不因为标的的多少而改变。即使是在抗疫特殊时期,个人隐私权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滥用公益之名,行使网络暴力,暴露个人隐私,这样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1 元标的看似微小,反映的却是公民人格权的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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