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出租车司机超载违法行为,当事人因超载 1 人,驾驶证被扣 12 分。
3 月 23 日 14 时许,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 G243 线固鲁路段开展 " 打非治违 " 专项行动,一辆车牌号为贵 DU***0 的出租车缓缓向临时执勤点驶来,民警隐隐透过车窗玻璃,发现车内乘客较为拥挤,有超员嫌疑,当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民警发现出租车上连驾驶员在内一共坐了 6 人,属于超载。该出租车司机周某赶紧下车解释道,乘客五人都是一个地方,不好打两辆车,并且还有小孩,路程不远,心存侥幸便多载了一人,谁知被民警查获。
虽然只超载了一人,但由于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周某将面临罚款和驾驶证记 12 分的处罚,若想要恢复驾驶资格周某需参加学习并重考科目一合格。
雷山交警提醒:安全无小事,切莫以为超载一人无所谓。特别是出租车这类营运性车辆,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更是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驾驶员更应重视安全,对自身和乘客的安全负责,带头遵规守法,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杨正道
编辑 王欣 / 统筹 潘欢欢 / 签发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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