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发布《关于设立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 3 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 100%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 50% 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编辑丨包学枫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来源丨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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