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2-03-29
4月1日起,广州3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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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规范管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不断提高泊位使用率,为更多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停车服务,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根据《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相关规划,完成了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海珠区革新路、荔湾区花湾路、天河区长福路等 32 条城市道路的临时泊位标线和指示牌更新工程工作,并将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对上述 32 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按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启动实施收费管理,通过电子收费方式,不断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

实施 " 阶梯式 " 收费管理,不断提高泊位使用率

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按《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对越秀区长堤大马路等 32 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执行 " 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 ",并区分 " 重点区域、非重点区域 ",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市民停车时长需求和提高泊位使用率,能有效缓解周边市民群众的停车难问题。其中,越秀区长堤大马路、教育路和荔湾区光复路等 12 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重点区域的收费标准,第 1 小时(含 1 小时)5 元 / 半小时、第 2、3 小时(含 3 小时)8 元 / 半小时,第 3 小时以上 13 元 / 半小时,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工作日 328 元 / 次(或者非工作日 263 元 / 次);越秀区梅东路、海珠区南泰路(东段)、荔湾区喜乐路、天河区长福路等 20 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第 1 小时(含 1 小时)2 元 / 半小时、第 2、3 小时(含 3 小时)3 元 / 半小时,第 3 小时以上 5 元 / 半小时,单次连续停放最高限价 26 元 / 次。

实行电子收费方式," 广州泊车 " 线上支付更快捷

广大市民车主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六区使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后,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缴费:一是现场扫 " 广州泊车停车码 " 缴费;二是关注 " 广州泊车 " 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缴费;三是前往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费。其中,线上支付可更快捷在线上获取相关停车票据,在业务网点现场缴费的市民车主可在网点领取相关停车票据。

设划 " 充电专用泊位 ",满足新能源车临时充电需求

为进一步缓解新能源车临时充电问题,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精细化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更新工程,结合相关单位充电桩建设完成情况,把对应充电桩的临时泊位调整为 " 充电专用泊位 ",在越秀区梅东路(36 个)和海珠区凤浦中路(21 个)、琶洲村新马路(70 个)、新港东路(21 个)及天河区长福路(20 个)划设 " 充电专用泊位 " 共计 168 个,可满足市民群众不同的停车需求。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提醒广大车主,在每个计费周期的收费时段内,新能源汽车首次在充电专用泊位充电可以享受停车时长不超过 1 小时 ( 含 1 小时 ) 免费停车优惠;有未缴费记录车辆不享受优惠政策。

下一步,市道路事务中心还将积极推进高位视频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可启用 " 视频识别 "" 无感支付 " 等信息化技术,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停车服务。

新快报讯 记者黎秋玲通讯员 穗交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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