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9 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最新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该政策面向以下两类人群: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
市人社局表示,非深户灵活就业者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以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如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缴费基数,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之后每年 7 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 7 月至次年 6 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为基数申报。缴费比例为 1%。
申请人员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 事项中的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情形 " 后,点击 " 立即办理 ",选择 " 个人参保管理 " — " 个人缴费人员参保登记 ",录入登记信息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比对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此外,申请人员也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 变更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 申请人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 )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 " 或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 ( 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提供,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公安官网或至各辖区公安分局打印 ) ;本人在我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 ( 未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提供;已办理我市金融社保卡的无需提供,以金融社保卡作为扣款账户 ) 。
市人社局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查询社保缴纳情况有三种方式,包括:登录社保局官网选择 "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 实名注册后查询;关注微信公众号 " 深圳社保 " 实名注册后查询;携带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在自助服务终端验证身份后可查询。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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