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3-30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警示: 餐饮单位严禁使用甲醛、工业酒精、工业盐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3 月 30 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警示,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非法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醛、工业酒精、工业盐等非食品原料以及河豚鱼、亚硝酸盐、发芽马铃薯等,慎购散装白酒、豆角等高风险原料。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指定专人保管,做到专柜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应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等)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要做好 " 醇基燃料,严禁饮用 "" 有毒燃料,不可食用 " 等醒目标签标识,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

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非法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醛、工业酒精、工业盐等非食品原料以及河豚鱼、亚硝酸盐、发芽马铃薯等,慎购散装白酒、豆角等高风险原料。市民春季踏青,野外慎采野蘑菇。

一旦发生误食,要立即采取催吐、洗胃等诊疗手段就医治疗。若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中违规采购使用亚硝酸盐、河豚鱼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及时拨打 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见习编辑丨宗成贤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