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邵臻 记者 曹德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镇江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2022 年第 1 号 ) 》。近日,丹阳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通告的案件。
2022 年 4 月 2 日 10 时许,南环路派出所查获辖区某托育机构负责人龚某某(男,33 岁,云阳街道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通告,仍对外营业,致人员聚集。4 月 2 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龚某某治安处罚。
△通讯员供图
警方提示 : 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排查、防疫、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于不服从、不配合,甚至阻碍国家机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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