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 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通告》。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迅速落实,在市区各高速公路收费站、火车站、通航水域等重点地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决防范输入风险,筑牢交通运输防疫安全屏障。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 1:苏州营财巴士有限公司苏 E***** ( 黄 ) 大型普通客车违反防疫规定,违规跨城从杭州接某公司员工到苏州,在苏州收费站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该公司已被交通执法部门按罚款上限予以顶格处罚,并纳入信用考核。
案例 2: "T3 出行 " 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发生纠纷,造成多名网约车驾驶员聚集,违反防疫相关要求。经查,部分驾驶员未持有 " 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证 ","T3 出行 " 网约车平台存在违规派单的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 36 万元。
案例 3:创元出租公司所属出租车(苏 E*****)违规跨城前往无锡硕放机场运营。接到通报后,交通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公司通知驾驶员返苏向所在社区报备并闭环管理。交通执法部门对该车处以停运七天的处罚,并全行业通报,对违反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的驾驶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 4:市交通执法部门在防疫巡查时发现苏州某公司在京杭大运河违规开展港口经营作业。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相关规定,给予 5 万元罚款。
案例 5:张某某驾驶苏 E***** 小型客车从事货物运输,在苏州收费站被查获。经核查,当事人张某某未取得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交通运输领域的各类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进一步扎牢疫情防线,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同时,敬请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 年 4 月 2 日
来源:苏州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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