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4-03
禁火令!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七里河大队联合各部门发布《兰州市七里河区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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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七里河大队联合各部门发布《兰州市七里河区禁火令》,禁火期为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禁火区域为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及 6 个乡镇政府管辖区域,以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火令》要求,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区及 6 个乡镇政府管辖区域,严禁以下一切活动: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地);未经批准在管辖区域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施工作业等;严禁在管辖区农事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焚烧垃圾、祭祀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禁火令》明确,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消防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消防的责任与义务,凡阻挠、妨碍相关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行 " 林长制 " 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指定负责人带班,随时掌握防火工作动态,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森林扑火专业队及乡镇森林火灾义务扑救队要相对待命,随时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违反本《禁火令》的,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对于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部门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安全用火规定,同时,发现违规违法用火、森林草原火情等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如发现森林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2665676、119 和 12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靳娇 文 / 图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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