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 0-24 时,哈尔滨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 1 例(在平房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 例(在五常市)。上述病例均是在集中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专家组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流调溯源、密接排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和基因测序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 313: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平房区哈南十九路 1 号。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 299:女,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五常市雅臣路金座国际酒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 ( 村屯 ) 、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 ( 味 ) 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 56 号公告,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编辑 于赛楠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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