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4-10
逃债卖房,让儿子收房款,法院:撤销!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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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计珉 承宇博)债务人声称名下无资产,一直不还他人欠款。却偷偷将卖房的钱交给儿子保管,被债主发现后闹上法庭!

2013 年至 2016 年间,徐某向缪某借款 78.5 万元。徐某一直不还欠款,缪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胜诉。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因徐某名下无资产,缪某仍未取得款项。嗣后,缪某发现徐某于 2018 年 6 月将其名下房屋出售,售房的 121 万多房款由其儿子小徐及儿媳朱某代收,二人收取房款后,也未将房款交付给徐某。

缪某认为,徐某存在无偿转让财产给儿子、儿媳的行为,该行为已经损害到他作为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前述民事判决无法实际履行。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与行为后,又以代位权为由起诉小徐夫妇要求将款项支付给他,代徐某归还债务。

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徐某存在大额债务未归还的情况下,让儿子小徐、儿媳朱某收取应由自己收取的款项,这种赠与行为属于无偿处分财产,因此判决撤销徐某向小徐、朱某赠与房款的行为。小徐及朱某提起上诉,无锡中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缪某行使代位权后,小徐夫妇和缪某达成调解协议,直接将款项交付缪某归还了徐某的债务。

法官提醒广大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不仅可能被法院撤销,还可能要为此承担律师费等加重责任,亲戚、朋友协助逃避债务的,也可能成为被告并承担还款义务。债务人应诚信履行,通过不法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公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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