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4 月 11 日 19 时许,张某军(52 岁,男,南通崇川区人)在明知通州区先锋街道为封控、管控区域的情况下,仍从沈海高速公路先锋路段翻越围栏进入先锋街道。其行为已构成 "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通州公安依法对张某军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居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通州公安将持续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秩序。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22 年 4 月 12 日
来源:通州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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