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兰州市民政局落实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 8%。
据了解,提标之后,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月基本生活费由 1520 元提高至 1642 元,社会散居孤儿月基本生活费由 1160 元提高至 1253 元;机构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基本生活补贴由 1360 元提高至 1470 元,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基本生活补贴由 1000 元提高至 1080 元。此次提标,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6 月底前补发到位。通过提标,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孤儿和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谯喜龙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安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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