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3 日,甘肃公安交警对全省上道路行驶的逾期未检验重型车辆予以曝光。
甘肃公安交警提醒: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 3 分,罚款 200 元。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 1 分,罚款 200 元。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安娜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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