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泰安 2022-04-14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2021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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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表扬 2021 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的通报》,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 "2021 年度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

2021 年以来,第一检察部立足本职,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勤联动,积极建立外部协作机制,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提前介入,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准确固定证据;依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延伸检察服务职能,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挽回经济损失。

【通讯员 翟文茹 王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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