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钱伟兴(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钱伟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8 年至 2021 年,被告人钱伟兴利用担任宜兴市水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工作安排、污水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
2013 年至 2017 年,被告人钱伟兴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履历
1989 年 8 月起,历任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干部、工管科副科长、计财科副科长、局长助理;
1998 年 2 月,任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
2007 年 10 月,任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市水务办主任;
2009 年 12 月,任宜兴市水务办主任;
2010 年 1 月,任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2012 年 3 月,任宜兴市政协副主席、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2020 年 8 月,任宜兴市政协副主席;
2021 年 9 月,不再担任宜兴市政协副主席。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1 年 11 月,宜兴市政协副主席钱伟兴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无锡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开除公职
2022 年 2 月,宜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钱伟兴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监委对宜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钱伟兴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钱伟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家属谋利;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
钱伟兴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钱伟兴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职务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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