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 封控区:(1)塘桥镇周巷村禄荡 4 组 1 — 8 号、20 号、26 号,禄荡 4 组 14 号;(2)塘桥镇妙桥妙新小区 4 幢;(3)妙桥横泾村王金湾组 51、52 号,朱家湾组 27 号;(4)塘桥镇妙桥欧桥村大巷组 14 — 19 号,油车组 2 号、16 号、17 号,种植户;(5)塘桥镇妙桥社区唐庄组 19 号、21 号、23 — 27 号;(6)塘桥镇妙桥蒋家村二十组 9 — 14 号;(7)塘桥镇周巷村六组 4 — 7 号、11 — 13 号、39 号、40 号、42 号、43 号、45 — 47 号,51 号、61 号。
2. 管控区:凤凰镇杏市村全域、恬庄村部分区域、双塘村部分区域(南至朱家坝河泾塘、G4221 沪武高速,西至浦赵塘,北至塘桥交界,东至塘桥交界)。
调整塘桥镇妙桥全区域为管控区。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管控区内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区域封管控措施自 2022 年 4 月 15 日 0 时起执行,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您对疫情防空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15 日
来源:张家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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