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今日(18 日)凌晨,白云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分类分批的原则,经综合研判,现就白云湖街封控区、管控区调整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白云湖街环滘社区渡头直街 9 号,渡头直街 9 号之一,渡头直街 9 号之二,渡头直街 11 号,渡头直街 13 号,渡头直街 13 号之一,渡头直街 13 号之二,渡头直街 13 号之三,渡头直街 2、4、6、8 号,渡头巷 1 号,南胜里 2 号区域调整为封控区。
二、白云湖街环滘社区东至石夏路,西至京广铁路,南至石岗西基街,北至白云湖公园、石井河、夏茅涌区域调整为管控区。管控区分六个管控单元独立落实管控措施(单元划分见附图)。
三、以上区域管控措施继续沿用《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 32 号)》执行,接下来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管控区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 4 月 17 日起施行。
采写 新快报记者李应华
(备注:红色线标注范围为封控区域;蓝色线标注范围为管控区域;黑色线标注范围为网格化管理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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