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塘县公安局金盆街道派出所在六洞河流域苗二河上寨河段,查获一起禁渔期电鱼案件。现场抓获嫌疑人韦某某,收缴违法捕捞工具 1 套,鱼获物 15.45 公斤。
经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人员认定,韦某某违法捕捞的鱼获物主要为本地河流生长的经济鱼类。
嫌疑人韦某某指认证据
目前,正值春季野生鱼类繁殖生长期,电击到的鱼不分种类大小,基本难以存活,少数存活下来的也丧失了繁殖能力,对生态渔业发展损害极大。另外,电鱼时工作电流较大,如操作不当,也会给电鱼者或其他涉水活动人员带来致命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 的规定,韦某某行为已触犯法律和平塘县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 " 禁渔期 " 管理工作的通告》的相关规定。
违法捕捞的鱼获物
由于韦某某采用对渔业资源破坏极大的电鱼方法进行捕捞,其已被平塘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近年来,平塘县公安、农业、水务等部门加大对渔业自然资源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保护成效明显,但仍有少部分人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今,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建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韦某某将受到相应处罚。
来源 天眼之城平塘
编辑 周欢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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