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贵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 " 打非治违 " 专项行动,贵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两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违法行为。
贵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高新区的贵州凯襄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存在未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问题,包括未与部分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对研发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贵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张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贵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云岩区的贵州佳航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曾某(总经理)存在以下问题:未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贵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曾某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介绍,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承担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义务和职责要求更加明确、具体,也更为严格。贵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等 " 关键少数 " 依法履职,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韦鑫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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