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4 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在高速上别车,严查!
近日,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群众报警称,自己在高速上被恶意别车,并提供视频。民警迅速传唤了别车的驾驶人胡某。经调查,胡某在隧道内跟车行驶时发现前车不紧不慢,于是想超车,但是发现右侧有车。性子急的胡某认为前车是有意为之,在出隧道后故意别车。最终,胡某被依法处以 200 元罚款,驾驶证记 3 分。
案例二:代驾的代价
近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中,当事人盛某因驾驶证被吊销状态下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依法查处。案件办理时,民警让盛某联系朋友前来代驾将车开回。随后,驾车前来的朋友王某在与民警交谈时,其身上传来阵阵酒味,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最终检测结果竟与其朋友数值相同,同为 54mg/100ml。原来,王某前一天喝了酒,以为第二天就没事了,就前来帮朋友代驾。自己喝了酒还来帮人代驾,这对 " 好哥们 " 双双被依法处理。
案例三:牢记 12 字,关键时刻能救命
近日,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警称,青兰高速公路发生一起 " 二次 " 交通事故,导致 2 人受伤,2 辆小型普通货车、1 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不同程度受损。而事故主要原因是:驾驶员及乘车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发生事故后没有疏散人员,不设置警示标志,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未做到 " 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 ",造成了二次交通事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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