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通报
(第 024 号)
2022 年 4 月 24 日,园区公安分局接线索对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营业的案件开展调查。经查,徐某某在苏州工业园区金匙望湖经营某酒业商行,接待葛某某等十余名客人进行唱歌、喝酒等娱乐活动。
徐某某无视苏州市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营业,致多人在其经营的密闭场所内进行聚集性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26 日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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