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的(2022)黔 2634 执 18 号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 211666.00 元。因被执行人杨东明至今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东明,男,汉族,1991 年 10 月 10 日出生,贵州省雷山县人,住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西门村六组。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 10%。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855-3210809、3210866
联系人:余法官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辑 周欢 / 统筹 潘欢欢 / 签发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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