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30 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该厅日前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办、审批有关事宜。
因受近期疫情影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一是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 号)规定 "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 的企业(此类企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二是符合《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1〕385 号)规定 " 房地产开发二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后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 的企业(此类企业申请二级资质延续)。三是 2021 年 7 月 1 日以后取得有效期至新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的二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此类企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此类企业须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前,按照新规定申请重新核定或延续二级资质。
二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按新规定申请延续。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也可从即日起至资质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按新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二级资质。
为进一步深化 " 放管服 " 改革,切实支持兰州市 " 强省会 " 行动战略落实和兰州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省住建厅决定于 4 月 29 日起,将注册地在兰州市和兰州新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需要申办资质的企业可登录 " 甘肃政务服务网 ",通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事项进行在线办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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