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张鑫 记者 顾元森)5 月 1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铁路警方了解到,自 4 月 25 日以来,南京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深化 " 枫桥经验 ",尽职履责,连续查处 5 起旅客高铁列车吸烟案件,对全部 5 名涉案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
4 月 25 日,由南京南开往昆明南的 G1380 次列车运行到怀化南至邵阳北区间时, 6 号车厢卫生间内发生烟雾报警。经列车乘警调查,是旅客黄某在卫生间吸烟所致。据了解,当时黄某在明知高铁列车禁烟规定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到 6 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触发烟雾报警,造成列车降速缓行,被乘警查获。后来黄某被移交长沙南站派出所处理,给予行政拘留 5 日处罚。
4 月 27 日,G1113 次列车上,旅客朱某犯了烟瘾,躲在 3 号车厢卫生间内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广州铁路警方对其依法给予行政罚款 500 元处罚。
除上述两起案件外,4 月 28 日 D9486 旅客孔某、4 月 29 日 G1481 旅客马某、4 月 29 日 G1504 旅客李某三人也因同样行为,被南京铁路警方给予行政罚款处理。
南京铁路警方提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在动车组列车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按照其行为情节和后果,对违法行为人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处罚。对因吸烟行为导致列车降速、停车,扰乱正常运输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铁路运输企业也会将违法旅客纳入铁路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在 180 天内限制其购票及乘坐动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广大旅客在乘坐高铁时切勿吸烟。如有违反,铁路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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