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59 号通告
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全市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所有来(返)通人员须携带 48 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旅店)报备,抵通 12 小时内尽快就近核酸采样,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相关措施附后)。
2." 两站一场一码头 "、交通查验服务点继续做好来(返)通人员、车辆(船舶)查验工作。
3. 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幼儿园(托幼机构)恢复入园(入托)。
4. 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措施,积极推进企业复工达产。
5. 各类餐饮服务场所按接待能力的 50% 实行限流,凭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大厅隔桌就餐,每个包间限 1 桌,自助餐戴口罩取餐、隔座错位就餐。
6. 封闭式景区、景点和开放式景区内封闭式场所,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棋牌室、网吧、酒吧、KTV 歌厅、舞厅、游戏游艺厅、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各类洗浴场所、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按照 50% 限流有序开放,凭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
7. 公交线路、市内汽车客运恢复营运,凭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 所有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 " 四类药品 " 实名制购买。如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9. 继续加强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管理,有序开放预约探视服务,经批准后凭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
10. 坚持 " 非必要不举办 "" 谁组织、谁负责 "" 能线上不线下 " 的原则,合理控制各类会议和聚集性活动规模,参与人员须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1. 坚持开展核酸检测常态化筛查监测,根据所在地安排按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人员的健康码赋 " 黄码 "。严格落实重点人群 " 应检尽检 ",根据个人出行需要 " 愿检尽检 "。
12. 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居)、公共场所管控,坚持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全面推行 " 场所码 " 扫码入场。除本通告上述条款特别规定的场所外,其他场所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要求,提交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带 "*" 人员、健康码 " 红码 "" 黄码 " 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3. 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要坚持 " 防疫三件套 ",牢记 " 防护六还要 "。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4. 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等不配合防疫相关规定、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 2022 年 5 月 5 日零时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来(返)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4 日
附件:
来(返)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 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 "14+7" 健康管控措施(14 天集中隔离观察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2. 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卡带 *)的人员,自抵通之日起,落实 "7+7" 健康管理措施,即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独居住)+7 天严格健康监测,前 7 天和第 10、14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前 7 天上门采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3. 对其他市外来(返)通人员,执行 "3+11" 健康管理措施,即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11 天跟踪健康监测,前 7 天和第 10、14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4. 详细措施请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入住旅店)或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咨询。
来源: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