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5 月 10 日发布通知,决定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按照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45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590 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35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460 元。
另外,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4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520 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3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390 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 200 元提高至每人每月 260 元。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来源丨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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