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关于划定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和
调整部分封管控区域的通告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太仓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太仓市双凤镇温州工业园双湖路 3 号员工宿舍。(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执行)
封控区实行 " 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
2. 管控区:太仓市双凤镇温州工业园双湖路 3 号厂区(东至双湖路、南至双泾河、西至员工宿舍西围墙、北至厂区北围墙)。(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执行)
管控区实行 " 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
二、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专家指导意见,经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如下部分封控区和管控区进行调整:
1. 对太仓市娄东街道部分区域(东至东城河;南至县府东街,不含老干部局等沿街单位;西至太平南路,不含城厢镇政府、沿街厂区、店铺;北至北城河)范围内的太平新村 58 幢按封控区管理,太平新村 46 幢、47 幢、54 幢、55 幢、56 幢、59 幢按管控区管理,其余区域解除管控。
2. 对太仓市浏河镇复兴社区、渔村社区、闸北社区部分(老浏河与新浏河包围区域)范围内的复兴东街 91 号按封控区管理,东至京润发超市西北侧道路、南至康源堂健康药房北侧道路、西至中心南街、北至复兴东街区域按管控区管理,其余区域解除管控。
以上调整自 2022 年 5 月 12 日 0 时起执行。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太仓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5 月 11 日
来源:太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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