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哈尔滨 2022-05-13
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保障!黑龙江银保监局出台“细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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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鑫豪 ZAKER 哈尔滨记者 周辰

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关于 2022 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围绕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能、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做实服务小微企业专业机制、推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和主动协同联动、强化支持保障等 6 方面,细化 23 项具体工作措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保障。

监管统计,2021 年度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5531 亿元,较年初增长 13.6%。其中单户授信 1000 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793 亿元,增长 16.2%,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剔除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增速 9.91 个百分点;贷款户数 39 万余户,增长 33.3%。

结合全省经济形势发展和银行保险机构运行实际,《通知》要求,2022 年,全省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扩展服务覆盖面。要在稳步增加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的基础上,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要不断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和保障服务。

《通知》提出,2022 年将继续推动实现单户授信 1000 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 两增 ",即此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着力提高 " 首贷户 " 占比。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覆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努力实现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 2021 年下降。

黑龙江银保监局要求辖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完成 " 两增 " 目标为导向,在客观预估当年本行各项贷款增速的基础上,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发展目标,并分解至 13 个市(地)。在向下分解信贷计划时,要优先满足辖内相对落后地区信贷需求,压实帮扶当地小微企业发展的责任。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利润损失补偿、综合绩效考核、营销费用等方面,适当向省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倾斜。在接续以前年度常规要求的各项金融监管指标的基础上,今年《通知》新增了向省内欠发达地区压实信贷投放任务、加强新市民和个体工商户等微观主体金融覆盖、强化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满足小微企业非信贷金融需求等。

编辑 宋芮彤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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