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湾滩河镇村民罗某某申请立案监督关于某房开商涉嫌合同诈骗一案,龙里县检察院本着司法公正原则以及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思想,特地在罗莫某所在地举行公开听证会,就不予立案监督面对面释法说理,这让压抑在当事人心里长达两年之久的心结得以解开。
2018 年 3 月,罗某某购买某房开公司的房产,并按合约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后双方因对相关事项的理解发生分歧,导致合同未完全履行,罗某某认为该房开公司法人周某构成合同诈骗,愤而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后以无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立案决定。罗某某不服,遂向公安局申请了复议、复核。经复议、复核,其对结果不满,遂向龙里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受案后,龙里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韩彩云同志承办该案,通过接访、阅卷审查,认为龙里县公安局的不立案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在征得罗某某同意后,决定举行公开听证。
由于湾塘河镇距离县城数数十公里,为让群众少跑路,检察院决定将听证会前移至罗某某居住地,在 " 家门口 " 化解矛盾纠纷。
听证会邀请了县政协委员、资深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听证过程中,韩彩云围绕合同诈骗罪主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实际的履约能力等方面,综合本案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并对罗某某的疑问逐一解答。经过两个小时的听证,让罗某某真正打开心结,表示后续讲采取合理的方式与房开商协商解决该问题。
" 检察官公开听证走到了群众家门口,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民生小案的信心和良心。" 听证员感慨地说,龙里县检察院主动上门举行公开听证,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真正做到 " 检察服务零距离,司法公正得民心 "。
韩彩云
编辑 李枫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