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检务。5 月 18 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
莫某与黄某是朋友关系,2022 年 1 月 20 日凌晨 1 时许,黄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莫某看到后便不问青红皂白加入殴打。事后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经公安机关通知,莫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现莫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经过承办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莫某深受触动,为自己的行为深刻反思、真诚悔过。
听证员在对案件事实充分了解后进行了评议,最后由听证员代表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莫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就此案结人和事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延伸阅读:
寻衅滋事罪立案及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立案标准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 )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
( 二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 三 )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
( 四 )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
( 五 ) 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六 )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 七 )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 ) 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二 ) 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
( 三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四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 五 ) 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
( 六 )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 )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
( 二 ) 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三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 四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 五 ) 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
( 六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量刑标准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一 )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 二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 三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
( 四 )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蒙换江
编辑 李枫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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