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学时很不爱用铅笔,传统的木制铅笔写没几个字笔芯就变粗了,这样会让我的字越写越大,越写越粗糙。其实我起初并没有这样的认识,直到发现班里一个扎俩麻花辫子的女同学写得一手娟秀娇巧,工工整整的小字,对木制铅笔的痛恨之情才油然而生。后来得知她用的是当时还很时兴的自动铅笔,立马下定决心,换!缠着母亲赖在文具店里不走,终于达到目的。
可是我亲爱的 0.5 自动铅笔竟然比班里最娇气的女生还容易受伤,搁不住我的用力常常就啪嗒一声断成了几截。于是,我需要经常拔下笔盖露出里面的细铁丝,为堵塞了的笔管做疏通工作;于是上课时我的大名便时不时被老师以做小动作的名义高叫低唤,结局是:我成了班上出名的 " 皮小孩 "。但这并不是我的初衷,我希望的是成为一个写一手工整小字的乖女孩,一个扎麻花辫的可爱女生,一个细声细气,跌倒了会被老师抱在怀里哭泣的娇娇妹。
可是对铅笔的无奈让我一直都没成为那样的女生,出于强烈的嫉妒心和挫折感,我频繁地换铅笔,从木制铅笔换到自动铅笔再换到子弹铅笔,把当不成乖乖女的悔恨统统发泄在铅笔上。甚而,以铅笔的使用不当为例,还衍生出了我性格中的其他诸多缺陷,这些缺陷无一不和毛毛躁躁,大大咧咧挂钩。小学时我经常和男生打架,使劲儿扯他们的头发。二年级曾在厕所里和一个女同学对打直到被抓花了脸,至今脸上有隐约的疤痕。在淑女的道路上我一路狂奔却越走越远,直到自己都对自己彻底绝望。
多年后,我和当年的那位铅笔偶像在人人网上偶遇,我惊讶于她成长的可持续性,面目清秀,名校毕业,彬彬有礼,笑容清纯,她理所当然地继续成为了我的偶像。彼时我们都已面临大学毕业,我惯于在宿舍里把脚跷到桌子上看杂书,睡到中午素面朝天,写东西到半夜。而她正在波兰当交换生,有精致的妆容和服装。那么多年,我们还是如此的不同,这真是个坚固而可怕的事实。我想起那些被我折磨得体无完肤的铅笔,也许是因为纠结太深太复杂,我至今还在使用着它们,绿色的六角木制铅笔,2B 的,用卷笔刀削好插满笔筒,我用它做凌乱的读书笔记,在书上划杠杠。而她,早已学会使用电脑软件做报表,穿高跟鞋踏上金茂 88 层的电梯。
我依然羡慕她,乖巧的女童和优雅的女人,这可能是我一生都学不会的事。而我学会的则是,不再顽固地追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虽然固执亦成为我的一个陈年陋习。率性的人只能随意地活着,这是个性,也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我能做的,只是不再惧怕,不再失望。
作为对这位偶像的纪念与告别,我保留了自己的麻花辫。
作者 陈嫣婧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