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贵阳 2022-05-27
贵阳市渔安派出所:民警进社区宣传文明养犬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为深化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加大对违规饲养大型犬、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的劝导查处力度。近日,贵阳市渔安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教导员黄云绯组织社区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民警向居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单,讲解了遛宠要牵绳、及时清理粪便、主动避让行人等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做法,引导社区居民践行文明养犬。

同时,社区民警还通过现场宣传明确告知辖区群众,哪些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

以案说法

案例一

近日,渔安派出所 110 值班电话接群众报警称,在渔安新城 E 组团有养狗户出门遛狗未牵狗绳,存在安全隐患。接到报警后,渔安派出所民警在该小区内经过多次走访核实,发现在该组团居住的业主陈某出门遛狗未牵狗绳,陈某行为已经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渔安派出所民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二

渔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未来方舟 F 组团小区楼下有养狗户出门遛狗未牵狗绳、还随地大小便。随后社区民警张玲多次在该小区楼下走访核实,发现该小区住户何某出门遛狗未牵狗绳,社区民警张玲随即上前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按照《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渔安派出所提醒

《动物防疫法》第 30 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文明、健康、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实施 " 强省会 " 五年行动和加快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相关标签

派出所 报警 安全隐患 举报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