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辖区测速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对原有测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标志、标牌进行完善后,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在辖区范围内重新启用固定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现公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地点:
二、以上测速路段的时速规定,均按照公路部门道路等级建设设置的安全限速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方向性质均为双向车道测速。
三、5 月 31 日起将上述公告予以公示 10 日,公示结束后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正式启动测速设备。
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切勿超速行驶,违者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2 年 5 月 30 日
编辑 周欢 / 统筹 张仁东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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