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哈尔滨记者 李木双 文 / 摄
1 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汇通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的《2021 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 " 公报 ")正式发布。公报涵盖了黑龙江省 2021 年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与能源等 8 方面内容,重点阐述了全省生态环境各要素的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其中,2021 年黑龙江省环境空气状况取得 2015 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的最好水平。
优良天数同比增加,空气、水、土壤环境持续向好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 年,黑龙江省优良天数比例为 94.8%,同比上升 1.8 个百分点,是 2015 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全省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 35 天,下降 58.3%,PM2.5、PM10、SO2 平均浓度分别下降 2 微克 / 立方米、3 微克 / 立方米和 2 微克 / 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后完成国家年度指标。2021 年,黑龙江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 70.4%,劣 V 类断面比例 1.5%。全省 22 个地市级及 24 个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及水量达标率均为 100%。14 个湖库的 22 个国、省控监测点位中,Ⅲ类水质占 45.5%,与 2020 年相比,Ⅰ - Ⅲ类水质比例上升 9.1 个百分点。
2021 年,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0% 目标任务,国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超过国家目标 10 个百分点,地下水国考点位Ⅴ类水比例同比降低 10.27%," 双源 " 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备选处置能力同比提高 49.5%、40.3%。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 10103 个,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年报 246 个,豁免经营年报 19 个。
推动碳交易健康发展,不断优化生态环境
公报显示,2021 年,黑龙江省在生态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等环境质量上取得良好成绩,同时,积极推进碳排放配额交易,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数据显示,2021 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为 " 优 "" 良 " 的县(市)分别有 25 个、50 个。全省现有陆生野生动物 500 种,野生植物 2114 种,自然保护地 331 个。全省森林覆盖率为 44.66%,林木蓄积量为 20.99 亿立方米。全省草原面积 207 万公顷,治理 " 三化 " 草原 2.68 万公顷,较上年增加 1.09 万公顷。
监测点增加,声环境监测能力提升。2021 年,全省 13 个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 53.6 分贝,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 65.9 分贝。全省各类功能区昼间总达标点次为 411 个,达标率为 93.0%;夜间总达标点次为 346 个,达标率为 78.3%。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全省发电行业 91 家重点排放单位中,累计有 48 家参与交易,碳排放配额累计买入量 690.85 万吨,成交额 3.01 亿元;累计卖出量 898.33 万吨,成交额 3.83 亿元。
截至 2021 年底,黑龙江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 118 座,污水处理能力 507.6 万立方米 / 日。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87 座,处理能力 2.74 万吨 / 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牟善学表示,2022 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振兴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着力建设绿色龙江。
编辑 李洪霜
值班主编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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