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记者 杨茉
1 日,南岗区教育局最新发布《南岗区 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022 年南岗区将继续落实 " 一区一策 " 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16 所 " 热点小学 " 实行学位锁定制,8 所学校实行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适龄儿童入学须符合 " 两个一致 "
南岗区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租房协议)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 " 两个一致 " 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 100% 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不符合 " 两个一致 " 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 2018 年小学新生入学年级开始,对口初中如果学位充足,则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 " 两个一致 " 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它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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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所"热点小学"实行学位锁定制
适龄儿童在南岗区 16 所 " 热点小学 "(含学生人数在 2000 人以上的)学区入学的,将继续执行实行学位锁定制。
自 2020 年 7 月 20 日起,16 所 " 热点小学 "、学生人数在 2000 人以上的学校实行学位锁定制。即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师范附小(含清华校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红岩小学校、奋斗小学校、医大逸夫小学校、马家沟小学校、育红小学校、团结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雷锋小学校等学校,通过 "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 五年一学位 ")。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22 年 7 月 20 日以后再在 16 所 " 热点小学 " 学区购买住宅的,当年(即 2022 年)的适龄儿童不再按学区入学,由南岗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8 所学校实行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 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继红小学校哈西校区、征仪路学校小学部等 8 所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上述 8 所学校 2022 年入学新生需要提供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购买住宅并落户的佐证材料 , 如果住宅和户籍不符合时间规定,则不能作为本学区学校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校。从 2023 年起,上述 8 所学校新生入学实行购买住宅满两年并提前两年落户政策,时间节点为每年的 7 月 20 日。除上述 8 所小学校外,南岗区其它小学校不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继红小学校哈西校区等 8 所学校购买住宅的,2022 年新生报名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哈尔滨赵一曼红军小学招生在接收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节点,继续接收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持有本学区居住证及租房协议的适龄儿童。继续执行不再接收 2021 年 1 月 1 日后办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的政策,这部分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这四类学生入学看过来
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南岗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统筹安置就学。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 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区教育局按照相 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就学。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 "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 原则,根据南岗区外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外来人员子女就学。在南岗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随迁子女,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薄、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在南岗区居住的居住证,通过 "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 登记免试报名入学。坚持以能接收外来人员子女的公办学校为主,确保 " 应入尽入 ",严防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名义违规转学、变相掐尖招生。
外籍学生入学——
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继红小学(南岗校区)、师范附属小学、复华小学、奋斗小学、雷锋小学、育红小学、 清滨小学、医大附属逸夫小学、47 中学、156 中学、工大附中等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原则上,大校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治理之前应暂缓招收外籍学生。外籍适龄儿童通过 "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 报名,并通过查阅学校公众号,与上述学校保持联系。持有旅行签证的非外籍适龄儿童,不作为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校招生入学依据。
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升学——
在公办学校跨区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对口初中。拟回南岗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在 6 月 28 日— 7 月 1 日由监护人在 "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 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民办公办同步招生,不可兼报
民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 1 所。通过 " 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 按报名志愿随机确定录取顺序 号,在规定时间内录满(完)为止。电脑随机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原学区小学、对口初中有学位的前提下,将统筹安排到原学区小学、对口初中就读;如果没有学位 , 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其他学校就读。
南岗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
教育科小学部电话0451-87573526
教育科中学部电话 0451-87573502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南岗区宽桥街 89 号信访安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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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于赛楠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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