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群众诉讼环境,自 2022 年 6 月 6 日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正式启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市法院新审判大楼位于本市广州路 35 号(原审判大楼西侧),编号为 2 号楼,原审判大楼编号为 1 号楼。2 号门为审判场所入口,来院参与诉讼或执行的相关人员一律通过 2 号楼东侧的安检通道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2. 在诉讼服务中心入口处设有楼层导视图,本院第 1 至 31 法庭、第 1 至 16 调解室位于 1 号楼;本院第 32 至 71 法庭、第 17 至 30 调解室位于 2 号楼。在 2 号楼第 3、5、7、9、11 层设有律师室供律师使用。
3. 市法院执行局已迁回广州路 35 号 2 号楼,执行立案、执行信访均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办理,原位于板仓街 3-1 号办公场所停止使用。
4.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将于 6 月 10 日从凤凰西街 152-1 号迁回广州路 35 号 2 号楼,原排期的庭审、调解、谈话等诉讼活动,以通知为准。
5. 市法院执行局、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办公电话不变。
因新审判大楼启用、办公地点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0 二二年六月四日
来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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