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郭筱琦 汪冒才)来路不明的 " 黑卡 " 既为犯罪分子诈骗提供了条件,同时也是转移犯罪所得的主要工具。为斩断黑色产业链,从源头遏制通讯诈骗犯罪,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制发检察意见,在全市率先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依法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嫌疑人实施信用惩戒。
2021 年 1 月,广东东莞的钟先生在网上 " 荐股交流群 " 的 " 老师 " 推荐下,向对方转账 40 万元人民币,对一款 APP 进行 " 期权投资 ",后来听说 " 老师 " 跑路,钟先生感觉不妙却发现不能提现,这才得知被骗。
与此同时,远在江苏无锡的匡某某在手机软件刷到一则找人刷单需租借银行卡的广告,联系对方提供银行卡及相应绑定手机卡,一张卡一天便可得佣金 50 元。匡某某明知不是什么合法交易,仍然同意了。不久,银行通知匡某某其银行卡近期状态异常,出现大量资金流水,让他迅速收回。原来,犯罪分子将匡某某的卡用于实施对钟先生等人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根据银行流水,卡内多笔转账备注 " 期权入金充值 "、" 汇点期权 "、" 期权购买款 "、" 汇点 " 等字眼。4 天时间内上述银行卡接收网络犯罪赃款共计人民币 153 万余元。
2022 年 3 月 11 日,匡某某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同月 25 日,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匡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从源头治理,方能彻底堵漏防疏。滨湖区检察院随即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协作落实 " 断卡 " 行动,在全市率先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银行对该出租银行卡行为实施信用惩戒。银行反馈将落实 " 以案倒查 " 工作机制,监管涉案开户行,并对涉案人员所有银行账户开展风险排查,暂停涉案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审慎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和刑事打击手段治理涉‘两卡’类犯罪,加大对涉‘两卡’类犯罪嫌疑人的非刑罚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该院副检察长胡颖如是说。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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