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 35 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6 月 24 日,最高检召开以 " 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 " 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情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黄卫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滥用麻醉、精神药品犯罪案件从严惩处。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给人下迷药的,应当按照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处理。特别是要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药品,符合强奸罪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要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进行处理。
来源 新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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