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进一步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加强县城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瓮安县殡葬管理办法》(瓮府发〔2015〕1 号)第七条规定的县城规划区集中治丧范围 " 北至黄磷厂、经济开发区安江高速路段,南抵韶山路〈瓮马高速茅坡出入口〉,东临塔坡公园,西至西阳坡 " 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城规划区集中治丧范围通告如下:
▶北至:黄磷厂、迎宾大道路段〈太平社区中堡组、小坡组、新院子组〉、西坡林场三皇庙〈牛湾塘组、水皎组〉
▶南抵:韶山路〈瓮马高速茅坡出入口〉、瓮安北斗山监狱南侧围墙外路口至茅坡社区旗山营山顶
▶东临:整个朵云拓展区已拆迁安置区域
▶西抵:王家岩坡顶、河西社区商家坳、西郊水厂、河滨社区白沙井居民组整个区域
本通告自 2022 年 8 月 10 日零时起执行,以上区域内死亡的居民全部进入瓮安县殡仪馆治丧、实施遗体火化和公墓安葬,其他殡葬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瓮安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22 日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 周欢/ 统筹 张仁东/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