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2-07-08
严查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无锡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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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拔点的关键时刻,为全力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中央 "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 总策略和 " 动态清零 " 总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措施的决定》等规定,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对以下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一、中高风险地区外地来(返)锡人员或者与已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拒不配合做好相关管控措施的。

二、高风险区人员违反 " 足不出户、严格居家 " 等封控措施规定,中风险区人员违反 " 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 等管控措施规定的。

三、" 苏康码 " 黄码、" 门铃码 "(场所码)红色警示人员,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拒不执行 " 五不 " 要求,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酒吧等密闭场所;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四、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扰、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的。" 苏康码 " 黄码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核酸采样点参加检测,或者未按规定错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不遵守现场秩序的。

五、伤害、威胁、侮辱、谩骂防疫物资、生活用品的配发、配送等工作人员,或者不听劝阻,起哄闹事,哄抢、冒领防疫物资、生活用品,严重扰乱物资配发现场秩序的。

六、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伪劣口罩等防治、防护产品的。

七、故意隐瞒出行轨迹、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信息,或者拒不配合流调工作人员调查的。

八、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扫码测温、身份核查、行程卡、健康码、门铃码查验等防疫措施的。

九、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公共交通场站车辆等不严格落实 " 门铃码 " 查验措施等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做到 " 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有效阻止健康码红黄码、" 门铃码 " 有红色警示人员进入的。

十、借用、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借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卡、疫情防控应急通行证等证明的。

十一、被要求暂停营业的各类经营场所未经批准擅自营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的。

十二、以冲卡、破坏隔离设施、故意绕行规避、故意藏匿、伪造相关证明等方法,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的。

十三、恶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载体上散布的。

十四、其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通告的行为。

违反本通告,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可以拨打 110 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无锡市公安局

2022 年 7 月 8 日

来源:平安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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