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8 日,市公安局发布了《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 15 条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根据现阶段防控政策、防控形势,《通告》对 3 月 29 日发布的《无锡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做了进一步修改。
6 月 28 日以来
全市已累计查处相关违法
行为 229 起、239 人
《通告》强调了黄码人员应当遵守的特别规定。如《通告》中提出," 苏康码 " 黄码人员拒不执行 " 五不 " 要求、未按规定到指定核酸采样点参加检测、未按规定错时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等,都将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案例
7 月 8 日上午,新吴公安分局梅村派出所就在工作中发现,朱某在因与阳性感染者有时空伴随 " 苏康码 " 被赋黄码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在指定核酸采样点参加检测。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告》还进一步明确要压实企事业单位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如企事业单位不严格落实 " 门铃码 " 查验措施,未做到 " 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有效阻止健康码红黄码、" 门铃码 " 有红色警示人员进入;未按规定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等。
不仅如此
《通告》更是亮明了
对扰乱物资保供秩序的严打态度
防疫物资保供是满足封控区、
管控区基本需求的民生保障
不容以任何形式捣乱破坏
案例
7 月 4 日晚,防疫工作人员在丰涵家园发放生活物资时,部分等候群众不听指挥,造成现场混乱,发生了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的恶劣案件,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类似扰乱物资配发现场秩序、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坚决打击。
"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拔点的关键时刻,更需要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形成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整体合力。"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周中华表示,发布该《通告》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传递警方严厉查处的态度,还是在起到防疫宣传效果的同时,凝聚起同心抗疫的共识,大家共克时艰,协力构建防疫 " 钢铁长城 "。
来源:无锡日报
记者:张子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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