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2-07-10
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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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0 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低头捡物 抬头追尾 分心驾驶酿大祸

近日,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小型越野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十天高速 ( 陇南西和辖区十天高速工业园附近 ) 时,与同方向于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张某某驾驶过程中低头捡东西,且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事故发生。

交警提示:开车时接打电话、玩微信、抽烟、低头拾捡东西等动作,都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危险行为。驾驶机动车时不经意间的一个视线转移,很可能就会引发一次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车途中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安全驾驶。

案例二:行车保持安全车距

近日,李某驾驶鲁 G 号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福银高速 1870km+200m 处时,因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且操作不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及防护设施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交警提示:道路路况变化多,行车时一定保持安全车距。

案例三:醉酒且无证 驾车酿事故

近日,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党某醉酒后驾车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金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道路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四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四:货车变 " 客车 "," 驶 " 不得!

近日,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货车违规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人数 3 人,实载 6 人。

交警提示: 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人货混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勿搭乘载货汽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货运车辆出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编辑丨安若璇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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