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市场监管,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7 月 12 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今年第五批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 1
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大教梁 25 号小王蔬菜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2
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二部牛艺蔬菜批发零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3
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二部常兴魁蔬菜批发零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4
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二部进口 4 号朱林林蔬菜批发零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蔬菜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 5
兰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对城关区广武门后街 77 号佳家鲜生鲜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编辑丨华静
值班主任丨韩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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