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2-07-13
独山: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 助企发展彰显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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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政法机关积极为我们企业提供便利,我一定遵纪守法,遵守监管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努力搞好企业,不辜负大家的信任。" 今年 6 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汇同司法部门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开展 " 人性化 " 监管,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从而避免了其经营的企业陷入困境。

矫正对象陈某某系独山县某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 年 9 月 10 日因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间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依照监管规定,陈某某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独山县。今年 6 月下旬,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派陈某某前往广东省与多家厂商商谈业务和订立业务合同,由于在矫正期间,加上疫情影响,请假能否得到审批,手续是否繁锁,他和经营团队都很着急。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并经调查核实,认为其外出事由符合法定条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予以批准。陈某某得以请假外出,顺利签订合同,为企业本年度的规划打下良好基础。

2022 年独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适时提出建议,对社区矫正对象有外出情形的,必须事先经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接受社区机构的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把批准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监督对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微信、电话联络、手机平台定位、实时视频等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 " 放得出 "" 管得住 "" 收得回 "。该院将同步制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全流程跟踪台账,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涉及企业的合理需求,在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效的同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权益。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和监督,强化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销假、监管等工作,对每一起涉企案件实行全流程跟踪监控,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到具体的执行过程中。

通讯员 罗霞

编辑 周欢/ 统筹 张仁东/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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