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六盘水 2022-07-29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六盘水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见成效(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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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29 日,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议通报了六盘水市 2022 年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食品安全 " 守查保 "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据介绍,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自 2022 年 2 月份到 2023 年 3 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行动时间从一开始确定的今年 6 月结束,延续到明年 3 月结束。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六盘水市科学选择切入点,立足落实见效,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持食品安全闭环整治,围绕建机制、提能力、上水平、见成效,切实推进食品安全 " 守查保 " 专项行动纵深发展,全力守护人民群众 " 舌尖上的安全 "。

强化顶层设计,高位推动专项行动。督促各市、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拉开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高潮,形成排查、治理、督导、整改的工作闭环,确保做到全覆盖;将开展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纳入 2022 年对各区市食品安全考核、高质量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督促各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深入开展食品安全 " 守查保 " 专项行动,形成工作闭环,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跟踪调度作用,健全专项行动跟踪调度常态化机制,实行两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实时掌握专享行动工作进展,督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扎实有力、全面排查、深入推动专享行动各项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 " 严 " 的主基调,本着 " 发现一个隐患,解决一类问题 " 的原则,狠抓问题整改,努力解决一批突出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底数清、问题实、情况明,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19423 户,完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整改 1267 个;全市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4972 批次,不合格 108 批次,合格率 97.8%。

突出社会共治,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深入推动食品安全 " 守查保 " 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深入推进诚信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六盘水市场监管部门将把全面从严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作用,实施靶向精准抽检,提升核查处置工作质量,追溯不合格食品来源和流向,确保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升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性。不断提升宣传面和覆盖率,展示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和监管部门的有力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 " 在行动 "。

延伸阅读

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7 月 29 日,六盘水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会议发布了六盘水 2022 年以来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2 年,六盘水市聚焦容易引发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食品案件 151 件,办结 150 件,罚没款 204.13 万元,移送公安机关 6 件。现将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盘州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案

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2022 年 4 月份开展食品安全 "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 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时,查明盘州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生鲜超市将其特价销售的面包、饼干以及原包装破损的豆腐重新张贴产品标签进行销售,造成部分食品的新包装标识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与实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2022 年 6 月 10 日,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 65500 元。

二、盘州市翰林杨志银蜂产品微店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案

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明,盘州市翰林杨志银蜂产品微店通过微店平台发布 " 蜂胶的防治疾病作用:降血脂血压,防治糖尿病并发症,防治乙肝,肝硬化,可治感冒,呼吸道炎症,胃病,美容养颜 " 等字样内容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 年 3 月 29 日,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责令停止发布上述广告;3、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4、罚款人民币 5000 元的行政处罚。

三、六盘水书鑫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水城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六盘水书鑫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 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小山社区诚信路 1 号 13 栋 2 层 02,03 号三楼厨房制作菜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因当事人处在试营业期间,尚未向接受服务的人员收取费用,故当事人在本案中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2022 年 4 月 25 日,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6000 元的行政处罚。

四、钟山区胜购得乐生活超市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因钟山区胜购得乐生活超市储存不当,导致当事人销售的 " 厦源 " 美国青豌豆(蒜香味)和 " 厦源 " 美国青豌豆(麻辣味)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 " 不合格 "。厂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申请了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复检结论仍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一款的相关规定,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50000 元的行政处罚。

五、六枝特区阳光学校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案

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六枝特区阳光学校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因不能提供正在使用的 " 中粮福临门一级大豆油 " 供货者资质,被塔山分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六市监塔责改字﹝2022﹞2 号),责令当事人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2 年 3 月 24 日,塔山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六枝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 20000 元的行政处罚。

李梦秋

编辑 王欣 / 统筹 高松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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